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简称金管局,于1993年4月1日通过合并外汇基金管理处与银行业监理处而建立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Federal Reserve),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体系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成立于1960年1月14日,当时按照1959储备银行法将联邦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移交,它是澳大利亚的中央银行和纸币发行当局
澳门金融管理局成立于1999年12月20日,即澳门主权从葡萄牙归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
法兰西银行是法国的中央银行;它与欧洲央行(ECB)相关联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即新加坡中央银行
印度储备银行于1935年4月1日按照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的条例建立
黎巴嫩银行(Banque du Liban)即黎巴嫩中央银行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即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其根据1958年《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经1994年修订)于1959年1月26日成立
马达加斯加中央银行简称马达加斯加央行,其使命是与政府展开合作,根据金融法律,维持马达加斯加整体经济的发展,以及管理国家货币储备
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即马尔代夫中央银行,于1981年7月1日成立,并根据《1981年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法》获授予中央银行的常规权力和义务
马拉维储备银行即马拉维中央银行,根据马拉维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在1964年7月于布兰太尔成立,并于1965年6月展开工作
马耳他中央银行根据1968年4月17日《马耳他中央银行法》设立
马其顿共和国国家银行即马其顿中央银行
韩国银行建立之初的资本为15亿韩元,都由政府出资,但1962年韩国银行法将该行修订为没有资本的特殊法人
阿根廷中央银行,又称“BCRA”,成立于1935年5月28日,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阿根廷的金融代理人
阿鲁巴中央银行于1986年1月1日开始运作,当时阿鲁巴获得了荷兰王国内自治国家的地位
阿曼中央银行负责维持阿曼本国货币阿曼里亚尔的稳定,并确保阿曼取消管制和对外开放后的货币和金融系统的稳定
阿尔巴尼亚央行:阿尔巴尼亚银行,是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唯一负责设计、编制、核准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机构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于1980年12月11日根据《1980年联合酋长国第10号法律》的规定正式开始履行职责,其前身是根据《1973年联合酋长国第2号法律》成立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货币委员会
阿塞拜疆中央银行是阿塞拜疆的中央银行,发行阿塞拜疆的货币:马纳特
阿富汗银行是阿富汗的中央银行
赞比亚银行即赞比亚中央银行,成立于1964年8月7日,旨在接管北罗得西亚银行
越南国家银行即越南中央银行,是越南政府的部级机构之一,其行长是内阁成员,相当于内阁中的部长
西班牙银行是西班牙的中央银行
今天,葡萄牙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以经济和货币联盟(EMU)为标志的国际环境中运作,主要是在欧洲环境中
蒙古银行即蒙古国中央银行
也门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