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是非银行金融服务部门和全球业务的综合监管机构。FSC成立于2001年,获得2007年金融服务法授权,并根据2005年证券法、2005年保险法和2012年私人养老金计划法来授权、规范和监管这些行业的业务活动行为。
FSCA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接管南非金融服务委员会FSB的职责,FSB成立于1991年。1. FSCA的金融服务提供商FSP可以提供相关外汇服务。2. 投资保障,FAIS Ombud南非金融服务申诉署处理针对FSP的投诉,其管辖权限为80万兰特以下。
2001年,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成立。1.需取得IBInvestment Business交易商牌照,并在牌照上注明分类Dealing in investments as Principal或Arranging Deals inInvestments。2.投诉纠纷处理,先投诉至外汇交易平台不满意的话,可以向英属维尔京群岛BVIFSC进行投诉(书面形式或申请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仲裁中心BVIIAC进行仲裁。
意大利CONSOB成立于1974年,监管意大利的金融市场。投诉处理方面投资者可先投诉至投资公司/外汇交易商,60天内不回应投诉或您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免费投诉至意大利纠纷解决机构ACF。针对符合破产清偿标准的破产投资公司,意大利财政部60天内启动破产清偿,赔偿上限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处理流程通常为5个月。客服服务方面只能电话咨询或在线咨询,一周左右能收到邮件回复。
FSA是塞舌尔非银行金融服务监管局,根据金融服务管理法案2013成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斯丁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成立于2012年,是政府机构。1.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斯丁FSA仅监管银行、保险或共同基金等业务活动,不监管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也不颁发外汇牌照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斯丁FSA由议会创立和管理,直接控制、监管国际金融服务业以及非银行机构。FSA的业务范围直接由董事会决定。
日本FSA成立于1998年6月,是外汇保证金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 1. 目前日本FSA外汇持牌商超过250家。 2. 投资保障,日本关于金融工具交易方面的投诉交由FINMAC处理,其投诉处理是免费的,但调解收费。
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努力确保金融消费者的诚实和公平待遇以及金融市场的完整性。
伯利兹IFSC成立于1999年,是政府机构。1. 伯利兹IFSC监管金融和大宗商品工具包括外汇衍生品工具。2. 投资保障,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向IFSC投诉,但IFSC的投诉处理决定是非强制性的。
2003年,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MF成立。1. 受法国AMF监管的外汇交易商必须获得投资公司牌照;2. 投诉纠纷处理,先投诉至外汇交易平台,不满意的话,可投诉至AMF调解专员办公室投诉不收费。
2001年,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成立。1.目前塞浦路斯CySEC持牌的外汇经纪商超过200家。2.投诉保障方面,CySEC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ICF,可处理破产清偿,赔偿上限为20,000欧元。
2009年1月1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正式成立。1.目前受FINMA监管的持牌银行/证券交易商超过300家。2.投资保障方面,瑞士银行每个储蓄账户均享受最高10万瑞郎约合人民币64万元的保险赔偿。
1981年9月22日,CFTC正式指定NFA为注册期货协会。 1. 目前,受NFA监管的零售外汇交易商有Gain Capital嘉盛、Oanda安达、IG和Trading.com Markets。 2. 投资保障,投资者可以向NFA投诉和申请仲裁,其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投资者可通过仲裁获得相应补偿。
澳大利亚ASIC成立于1998年,是独立的政府部门,负责监管澳大利亚金融市场活动。1. 受ASIC监管的外汇交易商必须有derivatives金融衍生品和forex exchange contract外汇合约经营权限。2. 投资保障方面,2018年11月澳大利亚金融投诉机构ACFA已取代澳洲FOS,免费协调解决投资者和交易商的金融纠纷。注意针对部分投资类含外汇的金融纠纷,AFCA能要求交易商给投资者的赔偿上限为5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240万元。
2013年4月1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正式成立。1. 目前受FCA监管的零售外汇持牌券商超过300家。2. 投资保障方面,针对破产的外汇经纪商,投资者可投诉至英国FSCS,赔偿上限为每位投资者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