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A】关于与菲律宾中央银行合的作交换协议

常见问题 9年前 (201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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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厅与菲律宾中央银行于2014年12月8日签署合作交换协议。
2.鉴于全球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以及跨境业务和监管机构活动的增加,合作交换协议提供了一个正式建立两个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基础。
3.基于合作交换协议,依据推动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和金融市场发展的目标,监管机构将致力于在法律/监管框架和相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方面交流经验和信息。
金融服务局:
电话:+81-(0)3-3506-6000
(规划协调局国际事务办公室:分机:2725,2954)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15年10月24日 下午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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