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发通知“封路”,外汇风险准备金涵盖人民币远期等所有衍生品业务

政策法规 9年前 (2015) admin
9 0

在中国央行拟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后,三位消息人士透露,央行9月2日再度发文明确外汇风险保证金征收范围,包括人民币远期、掉期及期权等所有衍生品业务。

据外媒报道,中国央行对代客远期售汇征收保证金后,一些机构开始动了“绕道”的脑筋,结果,央行今日再下通知,把以各种衍生品名义逃脱远期售汇准备金想绕的“道路”就封死了。

中国央行并要求,除期权和期权组合业务按名义本金的二分之一外,其他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均按名义本金的全额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计算基准。代客远期售汇业务是指在未来某一时间形成客户购汇行为的人民币对外衍生产品业务。

汇商昨日综合路透社等媒体报道,中国央行1日向国有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宣布自今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

分析称,这个新机制会使诱导人民币贬值的远期购汇变得困难,目的是防止资本加速流向海外。同时,有助人民币升值的买入人民币、卖出外汇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在此次限制范围中。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