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0月20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发布会上回答上证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在交易市场从事原油交易行为,按照《对外贸易法》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任何从事原油、成品油进出口、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
此外,媒体报导的地下炒原油的行为,沈丹阳表示,这实质是打着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明确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认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因此,商务部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听信任何机构的违法违规宣传和诱导,切实注意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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