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 Hammoud先生作为ERB International Pty Limited公司 (ERB)董事,因发表与其职责不符的错误言论入狱。
在悉尼新南威尔士州的地方法院,来自顿勒桑兹Hammoud先生,被判两年有期徒刑,服役12个月。在此之后,由于两年期间表现良好被释放。
Haesler法官在实际入狱期间审判Hammoud先生,强调了公司董事职位诚信的重要性,以及需要非常清楚的意识到如果行为不当或者违反职责是要被判入狱的。
ASIC委员John Price说:“董事应该行事正直、秉着团结统一的精神,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第一位履行职责。”
2014年11月,Hammoud先生,56岁,承认作为董事滥用职权以及在ERB公司进入清算不久滥用ERB公司资金超过260万美金,根据ASIC调查指控还包括一项发表金融错误声明。
联邦总检察长会对该事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