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大型银行损失吸收能力标准

汇商资讯 10年前 (201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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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委员会规定系统重要性贷款人在风险加权资产中预留16-18%,以抵御破产风险。

金融稳定委员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发布了损失吸收能力标准,必须预留16%的风险加权资产,旨在确保银行大而不倒。

委员会在公告中称,此举的目的是确保任何系统重要性银行如果陷入困境,能够有充足的资本重组资源,以缓解其在市场金融稳定性方面造成的影响。

委员会称,达到损失吸收能力标准所需的成本相当于将贷款利率平均提高2.2-3.2个基点。从中长期来看,金融稳定委员会称,年所需成本预计为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2-2.8个基点。同时委员会称,此举将降低危机发生的几率及相关事件衍生的成本,收益将达到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5-20个基点。

新标准是终结银行大而不倒的关键因素。

贷款人必须在2019年之前到达16%的最低损失吸收能力要求。2022年起,这一最低标准将提高到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18%。另外,2019年最低损失吸收能力至少要达到巴塞尔协议III杠杆比率的6%,2022年时至少要达到6.75%。

这些要求适用于发达国家大型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银行。对于新兴国家的主要贷款机构,2025年1月起要达到16%的最低要求,2028年要达到18%。然而,金融稳定委员会规定,如果新兴经济体未来五年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5%,达到最低损失吸收标准的时间就要缩短。

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Mark Carney说:“金融稳定委员会制定了较高的全球标准,因此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在破产时可以避免对金融系统和公众资金造成不利影响。新标准将在金融稳定委员会所有辖区实施,将是终结银行大而不倒局面的关键因素。经济影响评估结果显示,此项金融标准的收益远大于成本。”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15年11月26日 下午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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