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摩根大通处以3000万港元罚款

汇商资讯 8年前 (201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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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宣布,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和摩根大通证券(远东)有限公司因监管违规和(或)内控缺失被处罚。

对这三家公司的处罚情况:

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1500万港元

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1200万港元

摩根大通证券(远东)有限公司——3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摩根大通在香港证券业务方面未能部署充分的系统和控制,在以下方面违规:

做空交易

客户便利和自营交易

黑池交易服务运营

做空交易

2010年5月至2013年,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和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错误地将自营交易平台在两个离岸关联机构控制的持仓数量合并,以确定所持证券是净多仓还是净空仓。因此,两家公司错误地将41000笔以上的无担保做空卖出交易作为做多卖出交易处理。

另外,2012年5月,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和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自营交易中下达的34%的做空卖出指令未取得相应的文件保证,以确认下达的做空卖出指令是否有担保,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规定。

客户便利和自营交易业务

香港证监会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摩根大通证券(远东)有限公司和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未能部署必要的系统和控制,以防止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客户便利交易。

香港证监会还发现,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摩根大通在其网络共享驱动器和(或)指令管理系统上,错误地授予7名便利交易员和14名自营交易员访问权限。因此,这些便利和自营交易员能够超越权限浏览客户指令信息。

另外,摩根大通报告架构存在潜在冲突,负责处理代理指令的交易柜台向两名高管报告数据,而这两名高管在2012年8月前还是便利交易员。摩根大通未建立有效的系统和控制,以防止客户代理指令信息被便利交易员误用或滥用。

黑池交易服务运营

2011年4月,香港证监会批准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第七类业务(提供自动交易服务)。在申请过程中和过程后,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均表示其针对客户的对盘引擎JPMX是个单纯的代理对代理匹配平台。

但香港证监会发现,2012年3月至7月,因为人为和系统的错误,摩根大通的大量自营指令错误地传递到JPMX代理指令池进行匹配。这些指令均未在JPMX中对盘。另外,2012年8月和12月,有两天时间,代理指令错误地传递到JPMX单独的非针对客户自营指令池。

在进行处罚时,香港证监会考虑了以下因素:

与香港证监会的合作;

整改措施;

同意聘请独立评估人员对摩根大通的内部控制和内部系统进行评估;

在受监管活动方面保持合规。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15年12月17日 下午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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