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国家银行NBG是格鲁吉亚的中央银行。其地位由格鲁吉亚宪法界定。国家银行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价格稳定。
巴巴多斯中央银行由巴巴多斯政府创建于1972年5月,以推动该国经济发展的步伐。 今天,本行已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金融机构,主要政策是制定财政政策,协助国家经济发展方案。
2011年1月14日立法会批准的立法机关,根据新颁布的金融体系监督管理法,将金融体系监督的法律框架作为唯一监督机构,将监督金融体系、退休金和证券三个功能合为一体。
1957年3月4日,在宣布政治独立两天之前,加纳银行根据英国议会通过的1957年加纳银行条例第34号正式成立。
尼泊尔中央银行根据1955年尼泊尔劳斯特银行法成立于1956年,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包括指导国内金融部门的发展。自成立以来,国内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活动均有显着增长。
多米尼加共和国中央银行根据第1529号法定法于1947年10月9日成立,于同年10月23日开始运作,担任分散独立机构。 中央银行由货币委员会统治。
Sugese旨在促进全国保险市场,以透明和高效的开发方式运行。
塞族共和国是由代顿和平协定组成的包括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在内的两个实体之一。赋予塞族共和国证券委员会 这一实体的权利之一是独立管理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亚美尼亚共和国中央银以成为公认的有名望的、透明、独立、知识共享和有效的实体为目标。
ASFI是依据公法设立的一个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有资产、行政、金融、法律和技术管理、权限、权利和全国范围内的结构的自主权。
FSC成立于2011年4月1日,是一个综合监管机构。
使命培养一个有助于经济发展的金融稳定的环境
安道尔金融管理局AFA成立于1989年6月12日, 在1989 - 2018年名为 Institut Nacional Andorr de Finances INFA安道尔金融研究所
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管所有由IBC商业公司法许可的机构。这些机构必须接受每年一度的实地考察以确保遵循相关法规、监管以及国际标准。
DAB的使命是作为金融机构坚持实施国际最高标准来加强价格的稳定性,创建一个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健全的金融体系。
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除金融法规定以外的金融服务。它是圣基茨与尼维斯联邦反洗钱的最终监管机构。
孟加拉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于1993年6月8日,依据证券交易委员会1993年出台的法规监管国家资本市场。
金融服务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1月26日,2004年2月2日正式运行。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让安圭拉与国际标准接轨,更好地管理其金融服务监管机构。
俄罗斯央行CBRF成立于1990年7月13日,属于政府机构性质。1.俄罗斯央行CBRF监管杠杆式外汇交易。2.投诉处理,可以直接在央行俄语网站提交投诉。
1991年,白俄罗斯国家银行NBRB成立。1.目前白俄罗斯央行外汇交易商超过15家。2.NBRB未规定明确的投诉赔偿机制。
SC于1993年在证券委员会法案下成立,是一个自筹资金法定机构,拥有调查权和执法权。SC直接向金融部述职,其账户每年以表格形式呈给议会。
马恩岛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于2015年11月1日,接管金融监管委员会及保险和基金管理局的职能。
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于1996年2月15日,是负责纳闽国际商务管理和发展的法定机构和金融中心。
CMSA成立于1995年,旨在发展坦桑尼亚的资本市场。
1989年12月15日,肯尼亚资本市场监管局CMA成立。肯尼亚CMA从2016年开始监管杠杆式外汇。1.肯尼亚CMA持牌外汇公司目前仅3家。2.投资保障方面,投资者对外汇交易商有不满的话,可投诉至肯尼亚CMA肯尼亚CMA设立投资赔偿基金ICF,每位投资者最高可赔偿约5万肯尼亚先令约合人民币3000元。
CNB制定货币政策,发行超片、硬币、管理和监管货币流通、各银行间的支付和结算系统。它还负责监管银行业务、资本市场、保险业、养老基金、信用合作社、电子货币机构等。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85年6月加入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IOSCO是一个证券委员会机构,目的是合作制定,实施和促进遵守国际公认的一致的证券标准市场监管。
SECP于1999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具有调查及执法权。
泽西岛金融服务监察委员会JFSC成立于1998年。1. 泽西岛JFSC负责监管泽西岛内的银行,证券,信托公司,保险等金融活动。2. 投诉处理方面,投资者可投诉到海峡群岛CIFO负责泽西岛的金融投诉,CIFO能处理的最高投诉赔偿是15万英镑。
CIFO是由两个法定监察机构联合运行的,即泽西岛金融服务监察专员局和根西金融服务监察专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