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C】证监会禁止Steven John Barrett重投业界十个月

监管新闻 8年前 (201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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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禁止Steven John Barrett(男)重投业界,为期十个月,由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注1)。
证监会经调查后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行动。调查发现,在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Barrett透过其朋友Fabiano Hugues Joseph Mascolo(在关键时间为另一家公司的持牌代表)的个人证券帐户进行个人证券交易,藉以向其两名前雇主Black’s Link Capital Limited及万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隐瞒该等交易(注2)。
Barrett的行为规避了其雇主的雇员交易政策,及令其雇主难以识别及监察其个人交易活动,以确保其个人交易活动不会造成任何利益冲突或其他失当行为(注3)。
证监会认为,Barrett的行为未能符合其理应达到的标准,使他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证监会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Barrett是蓄意及不诚实地向其雇主隐瞒其个人交易活动。

备注:
Barrett曾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以代表身分从事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Barrett在2010年1月29日至2011年5月27日期间隶属Black’s Link Capital Limited,及在2011年11月25日至2014年4月28日期间隶属万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arrett现时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持牌代表或有关人士。
请参阅证监会2015年12月23日有关对Fabiano Hugues Joseph Mascolo采取纪律处分行动的新闻稿。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2.2段规定,持牌法团应就雇员交易实施程序及政策,并密切监察雇员帐户及有关的帐户所进行的交易活动。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16年1月14日 下午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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